各学院、有关部门:
根据安徽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办公室关于发布2023年第十七届全省大学生诗文朗诵比赛赛项规程的通知,为选拔优秀选手参加省赛,学校将组织开展第十七届全省大学生诗文朗诵比赛校内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赛项名称
名称:第十七届全省大学生诗文朗诵比赛校内选拔赛
组别:高校组(非专业)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
承办单位:人文学院
三、竞赛目的
本项比赛旨在丰富高校校园文化生活内涵,促进高校语言文字工作深入开展,为提高大学生艺术素养和综合素质搭建平台,为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开拓阵地。
四、竞赛内容
本届比赛以“青春诵祖国,讴歌新时代”为主题。通过诵读方式讲述党的光辉奋斗历程、青年人的爱党爱国信仰、大学生的使命与担当,以诗诵情,以文咏志,展现举世瞩目伟大成就,倡导热爱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及中华优秀语言文化的价值观,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积蓄精神力量。参赛作品应为中华经典诗文以及优秀原创作品,体裁不限。外国作品、网络作品、现代佚名作品不作为选用范围。
朗诵形式为独诵或合诵,每个作品参与人数不超过6人。鼓励通过音乐、服装、道具等形式灵活、丰富多样的辅助手段展现诵读内容。每个节目时长为3-6分钟。
五、竞赛安排
时间:12月17日上午8:00
地点:安庆师范大学菱湖校区教学楼203(207备用)
六、竞赛方式
竞赛采取现场比赛形式进行,评委现场评分。
七、竞赛规则
(一)报名资格
本次校赛限定为非专业组,即选手所学专业不是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导演、表演等。我校在校大学生均可报名参赛。
(二)报名要求
参赛选手填写《2023大学生诗文朗诵比赛校赛报名表》(详见附件),并于12月13日前发送至电子邮箱(3197475361@qq.com),逾期视为放弃。比赛当日需带3份纸质朗诵文本到现场教室。
(三)成绩公布
现场评分、公布成绩。
八、成绩评定
(一)评分标准
1.普通话水平:标准规范,自然流畅(30分);
2.仪态风度:仪表大方,举止得体(10分);
3.诵读技巧:重音、节奏、停连得当、合理(20分);
4.思想感情:感情真挚,充沛饱满(10分);
5.综合效果(30分)。
备注:朗读规定时间上限为6分钟,超时10秒扣1分。以参赛选手现场朗诵声开始至朗诵声结束计算时间。
(二)评分方法
遴选3名市内朗诵及相关领域专家担任评委进行现场评分。满分100分,取平均分为节目得分。
九、奖项设置
本次比赛以参赛团队数为基数,按适当比例设定一、二、三等奖。
十、赛事联系
联系人:何老师,联系电话:0556-5500373。
未尽事宜请参考:安徽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办公室关于发布第十七届全省大学生诗文朗诵比赛赛项规程的通知:http://jyt.ah.gov.cn/tsdw/gdjyc/dxsxkhjnjs/40681069.html
附件:2023诗文朗诵校赛报名表
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人文学院
2023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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