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简称大创项目)的过程管理,确保项目顺利结题,根据《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教高函〔2019〕13号)、《安庆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校政字〔2021〕13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大创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安庆师范大学2024年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创项目,详见附件1。
二、检查内容
项目研究或实施进展情况、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经费使用情况、下一步研究或工作计划等。
三、基本程序
1.项目团队提交材料
本科生项目团队填写《安庆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展报告》(附件2)。项目负责人于11月10日前,在教学管理服务平台大创项目管理模块中提交进展报告及支撑材料,同时报送大创项目阶段性成果汇总表(附件3)、成果支撑材料及答辩 PPT至项目所在学院。
研究生项目团队通过线下方式提交材料至学院大创项目负责教师。
2.指导教师审核
指导教师于11月15日前在教学管理服务平台大创项目管理模块中审核进展报告及支撑材料,同时审核项目团队报送至学院的有关材料。
3.学院组织检查
(1)各学院成立大创项目专家组,负责中期检查工作,检查进展报告及支撑材料,开展汇报评审答辩,检查项目团队是否按照计划开展项目实践。
(2)各学院须在11月25日前完成中期检查工作,并于实施前一周将中期检查评审答辩时间、地点安排(附件4)发送至aqsfjwccxcy@163.com。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将进行随机现场抽查。
(3)各学院应将中期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的建议反馈至项目团队负责人及指导教师,并明确下一阶段任务。
(4)各学院需形成学院2024年度大创项目整体情况报告(附件5),报告中需体现:2024年度大创项目完成的整体情况、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措施等,同时附本次中期检查结果评价和现场答辩图片资料。
(5)各学院于12月2日前在教学管理服务平台大创项目管理模块中完成中期检查审核操作。
4.学校组织检查
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将组织开展对各学院及各项目团队提交的材料进行检查,并形成学校2024年度大创项目整体情况报告。
四、项目变更
中期检查后无特殊原因,不再接受项目变更。请各学院仔细核对项目信息。若有变更,请将纸质变更申请表(附件8)报送至教务处创新创业办公室。
五、报送材料
1.报送材料包括:学院2024年度大创项目整体情况报告(附件5)、学院大创项目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附件6)、大创项目阶段性成果汇总表(附件3)。以上材料均须提供纸质版及电子版,其中,纸质版须分管领导签字、学院盖章。
2.请各学院于 12月3日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教务处创新创业办公室,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aqsfjwccxcy@163.com。
3.联系人:黄晓波,地点:行政楼北417办公室,联系电话:0556-5300192,邮箱:aqsfjwccxcy@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
1.2024年安庆师范大学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名单
2.安庆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展报告
3.大创项目阶段性成果汇总表
4.学院大创项目中期检查安排表
5.学院2024年度大创项目整体情况报告
6.学院大创项目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
7.安庆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标准(试行)
8.安庆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变更申请表
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
2024年10月30日
版权所有:安庆师范大学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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