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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23级、2024级本科生创新创业能力学分转换课程学分的公示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5-03-11 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安庆师范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能力学分转换课程学分管理办法(试行)》(校教专委字〔2023〕2号),学生参加创新创业教育活动获得相应成果,可认定为创新创业能力学分,并可转换为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学分。经学生申请、学院初审、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审核,共有21名学生满足学分转换条件,现将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3月11日至2025年3月1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反映。公示无异议后将录入课程成绩或作退课处理。

    联系人:黄晓波、朱梦钰

    地点:行政楼北417办公室

    电话:0556-5300192


    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

    2025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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