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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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本科生创新创业能力学分转换课程学分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6-03-02 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安庆师范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能力学分转换课程学分管理办法(试行)》(校教专委字〔2023〕2号,详见附件 1)相关规定,学生参与创新创业教育活动并取得相应成果,可依规认定创新创业能力学分,且可转换为通识教育选修课学分。为做好本学期学分认定与转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学生范围

    2023级、2024级、2025级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含专升本学生)

    二、学分转换要求

    1.学生参加创新创业教育获得相应成果,可按照《安庆师范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能力学分认定标准》(附件 1)认定为创新创业能力学分。

    2.学生所获得的创新创业能力学分可以转换为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学分,学生可自主选择是否转换。

    3.每名学生在读期间申请转换为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学分的次数限1次,不得重复申请,转换为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学分不得超过2学分。

    4.其他可以转换为专业选修课程学分等。

    三、学分转换程序

    1.学生申请免修。时间:2025年3月2日-3月5日。拟申请学生登录教务系统,选择“成绩”,点击“免修申请--新建申请”,填写“免修课程”(请填写:(MOOC)创新创业基础,课程代码51005185)以及“申请原因”(请填写:创新创业能力学分转换),并上传附件。需将“本科生创新创业能力学分转换课程学分申请表”(附件2)及获奖证书、发表论文、授权专利等相关支撑材料合并为一个PDF文件并作为附件上传。注意:本次学分转换申请未通过的学生可于第二次选课系统开放时,根据学分情况选修课程。

    2.教务处审核。教务处进行审核认定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录入课程成绩。

    3.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成果能够转化为专业选修课程学分的,由学院根据本办法和人才培养方案等相关规定,制定实施细则,并报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审核。

    请各学院协助做好宣传以及政策说明。学生填写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严禁重复申请,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其认定的学分,并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晓波、朱梦钰

    地点:行政楼北417办公室

    电话:0556-5300192


    附件:

    1.《安庆师范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能力学分转换课程学分管理办法(试行)》(含《安庆师范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能力学分认定标准》)

    2.安庆师范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能力学分转换课程学分申请表

    3.安徽省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A、B类项目列表(2019年版)

    4.《2023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分析报告》竞赛目录


    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

    2026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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