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生自愿申请退学的
1.学生从教务系统内学籍异动流程申请,并在附件中上传退学申请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
2. 退学审核流程为:学生申请 (附件:个人详细申请报告,需家长签字同意)->辅导员审核(在申请报告或审核理由中备注“已与家长沟通,同意退学”等内容字样)->教学院长审核-> 图书馆负责人审核->财务处审核->教务处学籍学位管理科审核->教务处分管副处长审核->分管校领导审批;
3.教务处起草退学文件报校领导审批;
4.退学文件由学生所在学院送达本人,学生凭退学文件到所在学院和相关部门办理离校手续。
二、学生公告退学的
1.由学生所在学院起草催促学生在规定时间内返校公告,并书面报告教务处;
2.教务处将催返公告挂校园网,在规定时间内拒不返校的,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退学决定;
3.学院报送党政联席会议材料报至教务处,教务处起草退学文件报校领导审批;
4.退学文件由学生所在学院送达本人,学生凭退学文件到所在学院和相关部门办理离校手续。
三、教务处学籍学位管理中心(龙山校区行政楼北420办公室)电话:0556-5300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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