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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校生证明、师范生证明开具流程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4-05-30 浏览次数:

    一、在校生学籍证明、师范生证明开具流程

    1.在校生学籍证明开具有两种方式:

    (1)学生到教务办公室,由教学秘书在教务系统内打印,盖学院章后再到教务处学籍学位管理中心盖学籍章;

    (2)学生到四成服务大厅直接打印。

    2.师范生证明的开具分以下几种情况出具:

    (1)在校生可至四成服务大厅直接打印;

    (2)2007年至现在的学生,到教务办公室由教学秘书从教务系内打印,盖学院章后再到教务处学籍学位管理中心盖章;

    (3)2007年之前的校友可从教务处官网学生下载专区下载模版,填写打印后到学籍学位管理中心盖章。

    二、教务处学籍学位管理中心(龙山校区行政楼北420办公室)电话:0556-5300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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