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程序及要求 |
工作时间 |
责任单位或责任人 |
拟定全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安排,发至各院系 |
第七学期 (11月下旬) |
教务处 |
成立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指导组,拟定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报教务处;审查指导教师资格;教师提交毕业论文(设计)课题,经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指导组审定 |
第七学期 (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 |
学院分管领导 指导教师 |
向学生公布选题、指导教师等信息,并报教务处备案;学生选题,形成汇总报表报教务处;教务处随机抽查选题情况,并及时通报 |
第七学期 (12月中旬) |
学院负责人 教务人员 教务处 |
教师动员:指导教师及有关工作人员的思想动员;公布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要求及评分标准等; 指导教师填写任务书;向学生下达任务书,学生准备开题 |
第七学期 (12月中、下旬) |
学院负责人 指导教师 |
学生动员:对学生进行思想动员,向学生公布毕业设计(论文)要求及评分标准等有关管理规定 |
第七学期 (12月中旬) |
学院负责人 |
开题:学生完成开题报告; 各学院检查开题情况,教务处随机检查 |
第七学期 (12月下旬至学期结束) |
指导教师 学院分管领导 教务处 |
中期检查:各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指导组组织检查,检查结果汇报教务处,教务处随机抽查 |
第八学期 (4月上旬) |
学院分管领导 教务人员 教务处 |
评阅:学生提交毕业设计(论文)定稿,指导教师评定成绩,评阅教师评阅论文 |
第八学期 (5月上中旬) |
指导教师 评阅教师 学院分管领导 |
答辩:学院成立答辩委员会或答辩小组;按规定程序组织答辩;院系抽查答辩,并检查评分标准执行情况;教务处组织抽查 |
第八学期 (5月下旬) |
指导教师 学院分管领导 毕业论文(设计) 工作指导组 教务处 |
总结:各学院总结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并将有关材料(成绩汇总表、选题分析、质量分析、工作总结)报教务处;组织省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评选 |
第八学期 (6月上中旬) |
学院分管教学领导 教务人员 教务处 各学院 |
归档:根据学校规定做好论文(设计)书面材料、电子文档及有关材料的归档工作 |
第八学期 (6月下旬) |
学院教务人员 教务处 |
版权所有:安庆师范大学教务处
地址:安徽安庆集贤北路1318号
邮编:246133
扫码关注公众号
"教务处"
扫码关注公众号
"招生考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