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师范大学关于制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2018版)的指导意见
为进一步创新本科人才培养模式,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学校决定在全面总结2014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基础上,以实行学分制为主线,以教育教学改革为动力,启动2018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遵循高等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向应用型深度转变为导向,强化顶层设计与专业实际相结合,以生为本,创新思维,优化课程结构,推进政产学研融合,将社会责任感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于人才培养全过程,实现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培养政治素质、身体素质、专业素质、文化素质等好的高素质人才。
二、基本原则
1.科学性原则: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应遵循高等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满足学校办学目标定位及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以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2012年)》以及工程教育认证标准等为依据,科学设计人才培养目标与途径,突出学科专业特色。
2.创新性原则: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构建社会责任感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创新创业教育三位一体新机制,建立多元发展通道的人才培养体系。实行分类培养,设置交叉与有利于学生个性发展的课程,满足学生自主学习和个性发展的需要。
3.开放性原则:鼓励开展校内外、国内外多种形式的合作培养,提高人才培养的多元化和国际化水平。实行学分制改革,逐步实施跨年级、跨专业、跨学科、跨学院选课,推进跨学校、跨地区、跨国界的校际学分互认,探索实施主辅修制。积极推进课程信息化建设,强化“MOOC”、精品开放课程等在线课程建设,向学生提供更加多元、开放和丰富的优质课程资源。
4.应用性原则:以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为导向,突出专业特色,加强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推进行业企业深度参与,人才培养对接行业需求、课程体系对接行业标准、成效评估对接能力认证,突出应用型、复合型人才的培养。
三、工作思路
(一) 进一步明确人才培养定位,科学制订专业培养目标
以人才需求为导向,根据学校办学定位,明确人才培养目标和服务面向,在基于对教师、学生、校友、用人单位以及国内同行高校等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地方高校人才培养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科学制定专业培养目标,明确学生知识、能力、素质等方面应达到的水平,使教师清楚“为何而教及教什么”,使学生明白“为何而学及学什么”。
(二)进一步优化课程体系设置,打造“三大课堂”一体化的课程体系
以专业培养目标为导向,以能力培养为核心,构建理论教学、实践教学和创新创业“三大课堂”一体化的课程体系。课程结构做到平台完整、模块清晰,力求“消肿、除重、增新”,学时(学分)比例安排合理。设计课程教学大纲,完善教学环节,将学科前沿知识、创新创业内容以及行业标准、职业资格标准、企业核心技术标准引入到课程中,实现培养方案中的各门课程和具体的教育教学内容都能支撑专业培养目标,明确每门课程对实现培养目标的贡献度。避免“因人设课”或“因无人而不设课”。
(三)进一步改进课堂教学方法,推动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
逐步推进课堂教学信息化,从改变教师的教学方法入手,转变学生的学习方式。倡导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案例式、参与式等教学方法。推进“研教结合”,将研究成果转化为教学内容,鼓励教师在教学中结合自身的科研经历,把发现、分析与解决问题的创新思维方式和科学实践技能传授给学生。
(四)进一步强化实践教学环节,推进行业企业深度合作培养
在规定的学时学分框架内,积极推进实践教学改革,增加实践教学学分比重, 进一步加强与企业、行业的深度合作,邀请企业和行业参与编制人才培养方案。增加设计性、综合性、创新性实验的比重。推进课程设计、毕业设计与社会实践、工程实践相结合。卓越计划专业的实践教学环节要求与企业、行业及事业部门共同制定。参加工程认证的专业,实践教学环节的学分设置应符合相关认证标准的要求。
(五)进一步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探索创新型人才培养模式
构建创新创业教育与通识教育、专业教育、实践教育等有机结合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将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于人才培养全过程,丰富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内容、改革教学方法和考核方式,推进教学、科研、实践紧密结合,促进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培养,为创新型人才的培养提供支撑。
四、工作重点
(一)积极推进通识教育课程改革
加强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和网络教学平台的应用,注重课内课外学习的结合,提高课程的效率,让学生有更加灵活的方式学习,调动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
1.思想政治理论课程改革。根据教育部统一要求,结合当前形势及新时期大学生的思想特点,注重理论与实践结合,突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责任感教育,增强课程教学的实效性,入脑入心。改革考核方式,增加学生的自主学习时间和空间,以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2.大学英语课程改革。根据培养目标和要求,结合学生实际情况和课程特点,设置基础英语课程和高级英语课程群,切实加强大学英语的分级教学。适当压缩学分,实施小班化教学,为学生英语综合能力的提高及个性化学习和发展提供条件。
3.公共体育课程改革。加强课程资源建设,使课程内容更加丰富,给学生提供更多的兴趣爱好选择,尽可能让每位学生掌握一项运动技能,提高学生选课自由度,满足学生个性发展需求。
4.计算机基础课程改革。根据培养目标和要求,结合学生实际情况和课程特点,实施分级教学。适当压缩学分,适当增加实践环节课时比重,为学生信息技术能力的提高及个性化学习和发展提供条件。
(二)大力加强学科基础课程、专业核心课程、专业方向课程的建设
1.加强学科基础课程建设。学科基础课程旨在培养学生具有科学的思维能力和坚实的理论基础,具备将来在该学科任一专业发展的基本能力。各专业根据培养目标要求,确定相应的课程。
2.加强专业核心课程建设。专业核心课程是各专业课程体系中居于核心位置,是学生完成专业学习的必要条件。各专业需根据人才培养目标确立相应课程作为本专业的核心课程,并重点建设。
3.加强专业方向课程建设。设立专业方向课程,满足学生个性化学习需要,扩大学生选课自由度。各专业开设的所有课程原则上都应对全校所有学生开放,本专业开设的各类专业课程可以成为其它专业学生的自主发展课程。
(三)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整个课程体系
加强创新创业理论课程和实践课程建设。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整个课程体系,面向全体学生开设研究方法、学科前沿、创业基础、就业创业指导等方面的必修课和选修课,并纳入学分管理。加大创新创业教育MOOC课程数,依托专业,新设创新创业教育类课程。通过强化研究性学习、增加创新性实验、开展创业计划和创业模拟等活动,多途径加强创新创业教育类课程建设,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四)进一步加强实践教学改革
以学生实践能力培养为核心,构建开放的实践教学体系,实现实践教学与理论教学既有机统一,又相对独立,确保实践教学四年不断线。
1.加强实验教学。推进实验内容和实验模式改革和创新,注重实验项目的优化和整合,积极创造条件,支持学生进行自主创新性实验,培养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创新精神和创业意识。
2.加强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加强政产学研合作,拓宽大学生校外实践渠道,与社会、行业以及企事业单位共同建设实践教学基地。
(五)探索实施辅修专业制
为满足学生多样化发展需要,拓宽学生知识结构,增强优质教学资源共享,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提供更多的选择,有条件的学院可以探索实施辅修专业制,提出辅修方案。
五、课程体系
(一)课程设置
1.课程平台
各专业本科课程设置分为五大课程平台:通识教育课程平台、学科基础课程平台(含教师教育课程)、专业课程平台、实践教育课程平台、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平台。
2.课程性质
课程性质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其中选修课包括限定选修课和任意选修课。
(1)必修课
必修课是学生必须学习的基础理念、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训练方面的课程,体现培养目标的最低限度要求,为学生今后的自我发展打下必要的基础,学生必须修读。
(2)限定选修课
限定选修课是加深和扩大学生本学科的专业知识,改善学生的知识结构,拓宽知识面、发展学生智力的课程,为专业方向模块课,既有限制又有选择。
(3)任意选修课
任意选修课是发展和完善学生的个性、兴趣、爱好与特长,扩大知识面而开设的课程,学生可完全自由选择。
(二)课程说明
1.通识教育课程:分为通识教育必修课程和通识教育选修课程两部分。课程由学校统一安排。
(1)通识教育必修课程有: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大学英语、计算机基础、公共体育、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等。入学教育、毕业教育等,学生必须参加,不计学分。
(2)通识选修课程包括人文学科、社会科学、自然科学与技术和艺术体育四个系列的全校公共任意选修类课程。
2.学科基础课程:分为学科门类基础(一级学科)和专业大类基础(二级学科)课程(含教师教育类课程)。各专业应按学科门类和专业类别打通学科基础课程。学科门类基础课程中的大学物理和高等数学等课程由学校组织相关学院设置,其它学科门类基础(一级学科)和专业大类基础(二级学科)课程由学院讨论确定(参考2012年修订后的专业目录)。
3.专业课程:分为专业核心课程和专业方向课程。专业核心课程是为反映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目标而设置的课程。各专业要依据教育部2012年修订的专业目录、专业培养目标及相关行业标准等,科学设置专业核心课程。拓宽学生发展渠道,灵活设置专业方向课程,充分体现专业优势与特色,给学生充分自由的选择权。每专业最多设置3个方向,每个方向选修课程不得超过10门。
4.实践教育课程:由实验实习实训、集中实践教学组成。实践教学学时和教学内容应符合教育部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制订的专业规范、专业认证标准的要求。
5.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各专业根据自身专业特点,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为目标,设置相应的课程或实践活动,供学生必修或选修。
六、学制与学分安排
(一)学制与学期:本科标准学制为4年,实行3—6年的弹性学制。每一学年设两个学期。
(二)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总学分限定在:文科180学分以内,理工科183学分以内。总学时数限定在:文科专业2500学时以内,理工科专业2700学时以内。原则上,必修课所占学分不高于总学分的75%,不低于70%;选修课(含限定选修课和任意选修课)不低于25%,不高于30%,其中专业发展方向限定选修课与任意选修课在总学时和学分比例分配上大致为2:1。列入教学计划的各实践教学环节累计学分(学时),人文社会科学类专业一般不应少于总学分(学时)的20%,理工专业一般不应少于总学分(学时)的30%。承担卓越工程师项目建设的专业一般不应少于总学分(学时)的35%。学生必须修满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必修课及选修课的学分数,具体学分要求按各专业教学计划规定执行。
(三)学分计算:以理论教学为主的课程,每17学时为1学分;单独设置的课内实验(包含实验、上机等),每34学时为1学分;体育课每34学时为1学分;学分如有小数只保留一位小数,且小数位只能为“5”。
集中安排的实践教学环节原则上每周为1学分;安排的各类分散实习折合成周数后再计算学分。
七、培养方案的主要内容
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应包括10部分内容:1.培养目标和基本要求;明确提出毕业生拟就业的行业(领域)、毕业生应具备什么样的业务素质和哪些方面的具体能力;2.主干学科;3.核心课程;4.主要实践教学环节;5.修业年限;6.授予学位;7.学分要求;8.课程结构表;9.教学设置与教学进程表;10.专业培养的主要措施。
八、制订培养方案的工作程序
1.教务处组织调研、论证,拟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指导意见,经学校研究后公布。
2.各学院成立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工作组,根据学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总体要求和指导意见,制订本学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3.各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讨论审核后,将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报教务处。
4.教务处组织专家组对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审查,并举行答辩。
5.召开校教学工作委员会会议审查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6.学校专题会议审定后,由教务处公布执行。
安庆师范大学
2017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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