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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师范大学关于推进教育科研资源有序开放的暂行办法

发布者:教务处 发布时间:2018-01-26 浏览次数:

安庆师范大学关于推进教育科研资源有序开放的暂行办法

 

根据国家和安徽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高等教育强省的若干意见》(皖发〔20109号)及《安徽省教育厅关于推进高等学校教育科研资源有序开放的意见》(皖教高〔201413号)的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文化惠民项目与群众文化需求有效对接”的战略部署,转变观念,树立开放和服务意识,充分领会教育科研资源有序开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期盼,以“科学规划、量力而行、逐步开放”为基本原则,逐步推进我校教育科研资源有序开放,切实承担起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与创新的重大职能。

二、开放机制

1、组织领导。成立安庆师范大学教育科研资源开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分别由学校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校领导担任,成员由教务处、科研处、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处、图书馆、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学校体育艺术委员会、各二级学院主要负责同志等组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和科研处,负责对口处理日常事务。

2、氛围营造。加大宣传动员力度,积极营造教育科研资源开放良好氛围。通过学校校报、《安庆日报》、《安庆晚报》、安庆广播电视台、学校橱窗等多种媒体和形式,构建与安庆市委市政府、省市媒体良好的沟通与协调机制,及时发布开放信息,定期发布开放计划、日期、内容和接待方案。

3、激励机制。学校将把教育科研资源开放工作的开展情况纳入年度考核,鼓励师生员工积极参与教学科研资源的有序开放,对积极参与管理的教师在工作量考核、职称评审、项目评审等方面给予明确支持。学校教育科研资源开放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对各二级学院、各相关单位的具体开放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予以公布。

4、保障机制。学校将进一步建立健全教育科研资源开放使用的规章制度及配套措施,将在“提升计划”和“振兴计划”中单列经费,用于开放设施的维护、开放设备的采购与维修、开放场地的管理等项目的支出。同时,将适时增设教育科研资源有序开放相关的研究课题,引导各界力量进行研究,为有序、有效、全面开放提供科学的理论依据和合理的开放方案。

三、开放对象

在校大中小学生、社会各界人士

四、开放时间

周末、法定节假日、学校寒暑假期间,特殊情况下需提前预约。

五、开放原则

1、充分确保我校正常教学和科研及学生活动需要;

2、尽量满足开放对象的实际需要,提供热情周到的开放服务;

3、开放过程中要注意人身、财产和设备安全,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2014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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