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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讲教师资格认定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3-10-25 浏览次数:

    1.申请人填写《安庆师范大学新进主讲教师资格认定审批表》,提交拟主讲本科课程的全套教案,报开课学院初审;

    2.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对申请人师德师风、教学能力等方面进行现场考核;

    3.申请人向教务处提交以下材料进行审核:

    1)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其他系列高级职称证书)彩印件;

    2)高校教师资格证书或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教学能力培训结业证书的原件及扫描件;

    3)《安庆师范大学新进主讲教师教学能力考核表》(附拟主讲课程的全套教案);

    4)《安庆师范大学新进主讲教师资格认定审批表》(首次承担授课任务的新进教师须提供不少于一学期的青年教师听课记录)。

    4.教务处联系方式:教学能力发展办公室(龙山校区行政楼北410办公室)、电话:0556-5300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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